證券期貨行政執(zhí)法典型案例解讀
日期:2023-12-2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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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面注冊制不斷走深走實,,證監(jiān)會持續(xù)強化“零容忍”執(zhí)法,依法打擊欺詐發(fā)行,、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違法違規(guī)行為,,嚴肅追究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等關鍵少數(shù)的法律責任,,營造更加健康的的市場生態(tài),。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要以案為鑒,堅持“四個敬畏”,、牢守“四條底線”,,共同打造安全、規(guī)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案例一:紫晶存儲欺詐發(fā)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案
一,、基本案情
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主要從事藍光數(shù)據(jù)存儲系統(tǒng)核心技術的研發(fā),、設計、開發(fā),,提供基于藍光數(shù)據(jù)存儲系統(tǒng)核心技術的光存儲介質,、光存儲設備和解決方案的生產、銷售和服務,。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儲在科創(chuàng)板上市。經查,紫晶存儲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欺詐發(fā)行
2017年至2019年,,紫晶存儲《招股說明書》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偽造物流單據(jù)和驗收單據(jù)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累計虛增營業(yè)收入約2.22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約8,600萬元,每年虛增的營業(yè)收入分別占當年營業(yè)收入的13.9%,、27.75%,、42.97%,,每年虛增的利潤分別占當年利潤總額的35.82%,、32.59%、137.33%,。并且,,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招股說明書》未按規(guī)定披露對外擔保余額合計13,500.12萬元,。
(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
紫晶存儲在上市后,繼續(xù)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yè)收入,、利潤?!?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中,,紫晶存儲分別虛增營業(yè)收入約2.71億元、3.28億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營業(yè)收入絕對值的52.46%,、58.26%;虛增利潤約1.45億元,、1.69億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利潤總額絕對值的94.55%、150.21%,。并且,,紫晶存儲2019、2020和2021年年度報告均存在未按規(guī)定披露對外擔保的情況,。
鄭穆,、羅鐵威作為紫晶存儲的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欺詐發(fā)行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鄭穆、羅鐵威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鐘國裕,、李燕霞、黃美珊等人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證監(jiān)會對紫晶存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668.52萬元罰款,,對鄭穆給予警告,并處以2,164.26萬元罰款,;對羅鐵威給予警告,并處以1,803.55萬元罰款;對鐘國裕,、李燕霞,、黃美珊等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給予了警告以及50-150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證監(jiān)會還對鄭穆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羅鐵威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鐘國裕,、李燕霞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二、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九條 發(fā)行人報送的證券發(fā)行申請文件,,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為證券發(fā)行出具有關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七十八條 發(fā)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證券同時在境內境外公開發(fā)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應當在境內同時披露。
第八十二條 發(fā)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證券發(fā)行文件和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發(fā)行人的監(jiān)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證券發(fā)行文件和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監(jiān)事應當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發(fā)行人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發(fā)行人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證券發(fā)行文件和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或者有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確認意見中發(fā)表意見并陳述理由,,發(fā)行人應當披露。發(fā)行人不予披露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直接申請披露,。
第八十五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fā)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與發(fā)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一條 發(fā)行人在其公告的證券發(fā)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尚未發(fā)行證券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fā)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千萬元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九十七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guī)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fā)生上述情形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fā)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fā)生上述情形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案例啟示
“紫晶存儲”一案中,證監(jiān)會保持對證券違法活動的高壓態(tài)勢,, 堅決嚴懲紫晶存儲的“首惡”——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全方位追責。目前,,紫晶存儲已經退市,,而案涉中介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共同出資設立了專項賠付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約1.7萬適格投資者通過先行賠付制度獲賠10.86億元,。
案例二:安控科技財務造假案(財務洗澡)
一、基本案情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控科技)主要從事自動化,、能源技術創(chuàng)新應用,、數(shù)字城市等業(yè)務。經查,,安控科技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具體情況如下:
(一)未按規(guī)定單項計提壞賬準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資子公司杭州青鳥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青鳥)應收賬款余額中應收慈溪金輪梵石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溪金輪)金額為5,405,815.00元,、應收深圳市標盛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標盛)金額為10,809,670.48元,。安控科技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慈溪金輪,、深圳標盛已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當年未回款或回款較少,,安控科技僅按照賬齡分別計提壞賬損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
(二)未按規(guī)定對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并計提商譽減值準備
公司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未聘請評估機構對相關資產組進行評估,未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未按規(guī)定計提商譽減值準備,,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財會〔2006〕3號)第四條規(guī)定及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
2021年4月23日,,安控科技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杭州青鳥持有的兩筆應收賬款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將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應收賬款”金額調減12,389,507.95元,。對2019年末商譽減值測試進行追溯評估,,并補提2019年度商譽減值準備,將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商譽”金額調減21,448,805.20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凈利潤由盈轉虧,。
董事長許永良,,董事兼總經理張磊,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jiān)張濱,,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審計委員會委員李春福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董事劉偉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證監(jiān)會對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許永良,、張磊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劉偉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二,、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jiān)會令第182號)
第五十一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負責,,但有充分證據(jù)表明其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長,、經理,、董事會秘書,應當對公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
上市公司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
第四十條 當對金融資產預期未來現(xiàn)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的一項或多項事件發(fā)生時,,該金融資產成為已發(fā)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已發(fā)生信用減值的證據(jù)包括下列可觀察信息:
(一)發(fā)行方或債務人發(fā)生重大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合同,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于與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合同考慮,,給予債務人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都不會做出的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發(fā)行方或債務人財務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
(六)以大幅折扣購買或源生一項金融資產,該折扣反映了發(fā)生信用損失的事實,。
金融資產發(fā)生信用減值,,有可能是多個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單獨識別的事件所致,。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財會〔2006〕3號)
第四條 企業(yè)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fā)生減值的跡象,。
因企業(yè)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第二十三條 企業(yè)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
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應當是能夠從企業(yè)合并的協(xié)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不應當大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5 號——分部報告》所確定的報告分部,。
三,、案例啟示
本案中,安控科技在編制2019年年度報告時未按規(guī)定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未按規(guī)定對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并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反而在2021年通過會計差錯變更,大額計提資產減值,,使2019年合并財務報表凈利潤出現(xiàn)由盈轉虧的“大變臉”,,這種“財務大洗澡”的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案例三:洛娃集團債券欺詐發(fā)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案
一、基本案情
洛娃科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娃集團)主要業(yè)務包括乳制品,、日用化工及旅游地產三大類,,經查明,洛娃集團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洛娃集團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債券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fā)行債務融資工具情況以及信息披露情況
1.交易所市場
2015年至2017年,洛娃集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fā)行了“15洛娃01”“16洛娃01”“17洛娃01”公司債券,分別募集10億元、10億元,、12億元,。上述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披露了洛娃集團2012年度至2015年度、2016年前三季度的財務數(shù)據(jù),。在上述公司債券存續(xù)期內,洛娃集團披露了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報告。
2.銀行間債券市場
2016年至2018年,洛娃集團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fā)行了“16洛娃科技MTN001”“17洛娃科技CP001”“18洛娃科技MTN001”債務融資工具,共募集10.5億元,。上述債務融資工具的募集說明書披露了洛娃集團2012年度至2017年度的財務數(shù)據(jù),。在上述債務融資工具存續(xù)期內,洛娃集團披露了2016年、2017年年度報告,。前述公司債券,、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工具的募集說明書以下統(tǒng)稱為案涉募集說明書,2015年至2017年年度報告以下統(tǒng)稱為案涉年度報告,。
(二)案涉募集說明書和案涉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1.2012年至2017年虛增貨幣資金
洛娃集團2012年至2017年各年度財務報告虛增貨幣資金金額分別為20,914萬元,、62,725.76萬元、135,743.85萬元,、244,808.01萬元,、253,555.95萬元、399,749.32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的貨幣資金的42.33%,、67.33%,、58.44%、66.94%,、53.31%,、74.96%。
2.2012年至2017年虛增營業(yè)收入
經查,2012年至2017年,洛娃集團虛增對公開披露客戶營業(yè)收入合計1,091,685.30萬元,虛增率93.34%,虛增收入占洛娃集團同期營業(yè)收入的31.18%,。其中,各年度對公開披露客戶營業(yè)收入分別虛增58,904.59萬元,、88,755.93萬元、193,236.48萬元,、175,737.80萬元,、256,725.12萬元、318,325.37萬元,虛增率分別為84.45%,、95.92%,、99.15%、98.89%,、99.16%,、97.76%,前述虛增收入分別占洛娃集團同期營業(yè)收入的16.31%、18.26%,、36.17%,、31.75%、33.99%,、39.23%,。
(三)洛娃集團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核準
洛娃集團將包含虛假記載的2013至2015年度、2016年前三季度財務報告在內的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2017年1月9日,經證監(jiān)會核準,洛娃集團獲準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fā)行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的公司債券,。2017年2月,,洛娃集團公告公司債募集說明書,發(fā)行“17洛娃01”債券,。
前述洛娃集團2012年至2017年虛增營業(yè)收入的行為,導致洛娃集團各年度的凈利潤和凈資產相應虛增,。截至2016年9月30日,洛娃集團虛增凈資產不少于120,370.67萬元?!?7洛娃01”發(fā)行后,洛娃集團累計公司債券余額為32億元,占扣除虛增凈資產后的最近一期并表凈資產不少于40.18%,。
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胡克勤為對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副總經理,、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趙靜文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針對洛娃集團信息披露虛假記載的行為,,證監(jiān)會責令洛娃集團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胡克勤,、趙靜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20萬元罰款,。針對洛娃集團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fā)行“17洛娃01”公司債券核準的行為,對洛娃集團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三的罰款,,即3,600萬元罰款;對胡克勤,、趙靜文分別處以30萬元,、20萬元罰款。同時,,證監(jiān)會對胡克勤,、趙靜文分別采取10年和6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二,、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等(詳見前文)
《公司債券發(fā)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jiān)會令第180號)
第四條 發(fā)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披露義務,,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
第七條 企業(yè)發(fā)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案例啟示
本案中,,洛娃集團不僅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還通過編造虛假財務數(shù)據(jù)騙取債券發(fā)行資格,,嚴重破壞債券市場信用基礎,。對此,證監(jiān)會重拳出擊,,依法徹查嚴懲,,開出3660萬元的“天價罰單”,形成強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