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設立境外子公司反饋意見
日期:2024-01-12 ????來源: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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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現(xiàn)對你公司設立境外子公司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請你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逐項落實下列問題并提供書面回復和電子文檔,。我會收到你公司的回復后,,將根據(jù)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發(fā)出反饋意見。如在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書面回復,,請向我會提交延期回復的申請,。若對本反饋意見有任何問題,請致電我會證券基金機構監(jiān)管司審核員,。
一,、請對境外子公司管理架構進行補充說明,包括但不限于部門設置,、客戶盡職調查與適當性管理相關制度安排等,。
二、請適時補充提交你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