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1-00197466 | 分????????類 | 綜合政務;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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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 | 重慶局 | 發(fā)文日期 | 1584485640000 |
名????????稱 | 【行政許可事項】期貨,、基金經(jīng)營機構(gòu)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核情況公示2020.3.9-2020.3.13) | ||
文????????號 | 無 | 主??題??詞 |
【行政許可事項】期貨,、基金經(jīng)營機構(gòu)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核情況公示2020.3.9-2020.3.13)
1、公示時間:公示表每周更新一次,,更新后覆蓋上周進度,。對于截至本公示日已核準的行政許可申請,下一個公示日不再公示,。
2,、公示以表格形式按類列示,。每類行政許可事項注明法定審核時間。公示內(nèi)容包括申請人,、申請事項,、申請材料接收、補正,、受理,、審查、書面反饋意見,、行政許可決定及相關(guān)事項說明,。
3、行政許可審核流程,,請參閱《行政許可審核流程圖》,。
4、公示表相關(guān)說明
(1)關(guān)于受理,。申請材料接收日為受理部門向申請人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日期,。通知補正日為受理部門向申請人出具補正申請材料通知日期。接收補正材料日為受理部門收到申請人符合要求的補正申請材料的日期,。受理決定日為受理通知書所顯示的受理決定日期,。申請人提交的補正材料未按期提交、補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不予受理,。
(2)關(guān)于審查。行政許可審核時限自作出受理決定日起算,。審查部門出具反饋意見日至收到符合要求的書面回復意見日,,不計算在審核期限內(nèi)。審查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對有關(guān)舉報材料進行核查,,自作出核查決定日至核查結(jié)束日,不計算在審核期限內(nèi),。審查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中止審查日至書面通知恢復審查日,,不計算在審核期限內(nèi)。
公示表中審查欄 “需要說明情況”,,說明審查部門增加書面反饋意見,、進行核查、中止審查事項的起止日期,,申請人撤銷行政許可申請的日期,,以及申請項目中存在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研究、明確相關(guān)政策情況,。
(3)關(guān)于決定,。說明審查部門作出的終止審查決定、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日期,。
(4)關(guān)于備注,。說明征求相關(guān)部門、證監(jiān)會其他派出機構(gòu)意見,,以及將申請材料移送有關(guān)行政機關(guān)審查會簽等情況,。